示范区FX15-1#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来源: 作者:许昌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389

    许昌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是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为提高资金流动性,由城建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许昌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竞得许昌市示范区FX15-1#地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住宅小区。为保证土地开发收益稳定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地产商联合开发该项目,具体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名称:示范区FX15-1#地块

    (二)项目地址:宏腾路南侧,文峰路东侧。

    (三)基本情况: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出让面积30611㎡(45.92亩),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总高度不高于80米。

    二、地块周围环境情况简介

    FX15-1#地块区位所处的示范区是许昌市重点发展的区域之一,紧邻行政中心,周边知名房企开发楼盘林立,配套成熟。同时集聚周边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展现未来许昌城市空间形象,最具实力、魅力、活力的代言。

    居住环境:地块周边中央公园、芙蓉湖、鹿鸣湖是市优质生态公园,毗邻约705亩芙蓉湖、约3300亩中央公园等生态资源,以“城市+公园”双属性,“地段+生态”双潜力,造就其稀贵的土地价值,核心生态居住氛围优质。

    配套情况:项目周边有河南省实验学校许昌中学、许昌市中心医院、德士堡生活广场等优质教育医疗商业资源,以及许昌智能产业园、许昌卷烟厂等大型企业资源,周边教育、医疗、商业、企业资源非常丰富。

    三、合作条件

    为确保目标地块顺利运营回笼资金,参与招商的单位需从积极稳健、确保盈利的运营思路下,通过专业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品牌溢价能力,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主导项目的地产开发,通过地产开发实现城建公司前期投入的本息回收,具体合作条件如下:

    (一)合作参数

    1.合作地价。合作开发地价按照不低于400万元/亩(含),(该条款作为竞争性条款)。

    2.合作股比。通过增资股权进行合作,中标方持股比例为51%,城建公司持股比例为49%(该条款作为响应条款)。

    3.借款利率。城建公司前期土地投入做为股东借款,按照不低于7%的年化利率计息(该条款作为竞争性条款)。

    4.土地回款

    城建公司的前期投入做为股东借款,由中标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偿还,还款节点不高于6次(期限约为20个月),可提前还款。

    (1)保证金。发布招商公告后,意向合作方投标时须同步缴纳保证金500万元,待确定中标方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方的保证金,未按期缴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中标方保证金后期可冲抵首笔偿还借款;若后期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合作失败,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条款作为响应条款)。

    (2)首笔偿还借款。股权交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负责向城建公司偿还借款不低于2700万元,如逾期未交齐承诺资金则视为双方合作失败,该时间作为城建公司股东借款计息期的起点(该条款作为竞争性条款)。

    (3)剩余偿还借款。项目预售后20个工作日偿还借款5000万元;后续按4个月一个节点,分4次还清,前三次每次还款3000万,最后一次还款1668万元,均利随本清(该条款作为响应条款)。

    5.借款抵押。股权交易完成后,合作方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抵押其持股项目公司股权对应前期投入(扣除首笔回款金额)的等额优良资产(该条款作为响应条款)。

    6.利润分成。合作方须争取项目盈利,并给予城建公司项目净利润的10%(可用优良资产进行冲抵)作为回报;若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亏损,亏损部分由中标方全部承担,城建公司不承担亏损(该条款作为响应条款)。

    其中,合作地价、借款利率、首笔偿还借款作为竞争性评审因素,希望意向合作方谨慎填报。

    (二)权利责任

    1.中标方: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销售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对项目的整体盈利负责,保证城建公司按约定节点足额收取前期股东借款本息,逾期按照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2.城建公司:通过派驻财务和合约管理人员监督项目公司运营,对项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保留否决权。

    (三)合作流程

    1.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城建公司启动项目公司增资扩股程序进行股权交易;

    3.待城建公司前期投入全部结清后,可划转剩余股权并提前退出项目公司。

    四、合作方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运营期间无不良、被处罚记录、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三)具备房地产开发运营的经验,具体实施过同等规模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所投资金需满足项目前期资金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发生过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行为,近年内所承接或管理的项目没有违约情况。

    五、评审办法

评审

方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响应性

评审

资质条件

满足招商公告要求

各意向合作方必须满足响应性条款

合作股比

合作方增资后控股51%

抵押条款

股权交易完成后,合作方须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抵押其持股项目公司股权对应前期投入(扣除首笔偿还借款金额)的等额优良资产作为还款保证,并提供抵押资产详细清单。

盈利保障

合作方须争取项目盈利,并给予城建公司项目净利润的10%(可用优良资产进行冲抵)作为回报

营销开发方案

意向合作方须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营销开发方案。

竞争性评审

合作地价

以400万元/亩作为合作基准地价,每提高1万元得3分。

分值不设上限

 

首笔偿还借款额度

以2700万元作为首笔偿还借款基准额度,每提高100万元得1分。

借款利率

以7%作为股东借款的基准年化利率,每提高1%得6分。

    六、合作文件的递交

    按照整体工作时间安排,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为广大潜在意向合作方响应时间,3月24日后不再与广大潜在意向投资人对接,具体要求如下:

    1.响应文件需于3月24日17:30分前将盖章文件扫描为电子资料发送至ljunheng@sina.com邮箱;

    2.纸质文件于3月24日17:30分前邮寄至:许昌市东城区八龙路和龙兴路交口报业大厦10楼1005室。

    3.保证金需在3月24日17:30分前缴纳,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许昌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    户:9991 5600 5420 0001 41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许昌分行营业部

    4.预计2023年4月启动增资扩股程序,请广大潜在意向合作方提前完成内部审批程序。

    七、联系方式

    许昌报业大厦10楼

    联系人:王经理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2695978 1893746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