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25 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许昌市新兴路快速化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经济性审查意见编制单位的比选邀请函》,特别提醒意向投标人注意附件1中“报价”部分对应的“压减金额占工程造价的比例与设计单位委托服务费的乘积*比选费率”修改为“压减金额占工程造价的比例*设计单位委托服务费* %(比选费率,需填报)”。详见附件报价单。
编辑/王雪雨 校对/魏蕊 审核/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