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属5家公司财务专项审计服务的比选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33

  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城投集团下属5家公司提供财务专项审计服务,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

  一、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5家公司财务专项审计服务比选项目

  服务期限:一年

  被审计单位:许昌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市域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许昌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许昌许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选专项审计服务需求

  1.根据各下属公司融资需求,出具符合金融机构认可标准的财务报表、连续连贯的年度审计报告;

  2.为融资所需财务报表提供完整的科目明细及附注说明;

  3.融资过程中,根据比选人及下属公司需求,提供专业的会计事项咨询服务,及时响应相关疑问。

  三、投标人要求

  参与此次比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证件;

  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未因重大的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处罚,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四、投标文件要求

  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6年4月14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邮寄)至: 许昌市财政综合大楼8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办法

  1.比选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如最高得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比选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确定。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如中标人在以后合作期间出现破产、被责令停业、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影响合作的行为,比选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选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3.投标文件应使用牢固的纸质信封或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任何不符合密封标准的投标文件,比选人有权拒绝接收。

  八、比选控制价

  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控制价报告,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不高于25.3万元。

  九、本次比选公告在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地址:http://www.xcsct.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财政综合大楼8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4-2699026

  监督电话:0374-2699156

  编辑/陈琬双    校对/魏蕊     审核/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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