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道311线桥梁信息录入公路桥隧数字化管养平台,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定1家桥梁初始检查检测单位,负责项目的桥梁检测事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311线桥梁入库初始检查检测
2.比选人: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3.选取方式:比选
4.项目基本情况:国道311线21座桥梁,其中许繁路段桃园武中桥、三桥中桥不在此次新增入库目录桥梁中,其余19座桥,全长1246.78米,需初始检测报告录入公路桥隧数字化管养平台。
5.服务内容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包括桥梁构件、部件、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全桥外观病害检查评定。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应采用分层综合评定与5类桥梁单项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先对桥梁各构件进行评定,然后对桥梁各部件进行评定,再对桥面系、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分别进行评定,最后进行桥梁总体技术状况的评定。对桥梁的构件是否存在病害等进行详细记录、描述,应采用专业标准术语,如有缺损,应说明缺损的位置、类型、性质、范围、数量和程度等。对典型缺陷、病害(如果有)应附上清晰照片。
6.比选控制价不高于10万元。
二、申请人要求
参与此次比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运营期间无不良、被处罚记录、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3.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三、申请文件要求
参与此次的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等基础资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
6.企业业绩、项目服务方案、项目人员等有关证明材料;
7.廉洁自律承诺书;
8.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人需于2026年4月21日8:00前将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或邮寄至许昌市老干部大学19楼1905室。超过规定时间报送者,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五、比选办法
1.比选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如最高得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比选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确定;
3.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比选人重新组织比选活动。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
2.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投标文件应使用牢固的纸质信封或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任何不符合密封标准的投标文件,比选人有权拒绝接收;
4.如中标人在以后合作期间出现破产、被责令停业、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影响合作的行为,比选人有权选用其他服务机构。
七、工作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组建专业齐全的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团队。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齐全,结构合理。
2.申请人服务期内申请文件填报的固定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更换同档次专业人员,并报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备案。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应遵守主管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并由比选人对其进行日常考核。
4.应保证比选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比选人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工作,若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而未按时完成的,则扣减该项目的服务费用。
5.申请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原签订的协议价格或约定的价格,如出现此现象,视为违约,并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取消中标单位的资格。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魏都区钧都路老干部大学19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薛先生 0374-2699766
编辑/薛恒辉 校对/魏蕊 审核/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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