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6-09-0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91

  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为比选人拟申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比选人: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为有序推进债券申报发行各项工作,招标代理机构须根据比选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招标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招标相关要求,为比选人组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提供代理服务、配套服务、手续办理、资料整理、拟定合同文件、提供开标场地等相关工作。

  二、招标代理服务需求

  1.协助比选人编制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2.提供开标场所并具备全程录音录像条件;

  3.建立外部评审专家库,具备抽取评审专家条件,同时外部评审专家库专家参评时必须在河南省综合评标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

  4.协助比选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至少2家以上公共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5.协助比选人办理、整理、收集招标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并在招标结束后按照比选人要求整理全过程招标材料形成文件汇编、提供录音录像等电子文件;

  6.其他在招标过程中需要配合、协助比选人的事项。

  三、投标人要求

  参与此次比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3.近三年未因重大的执业质量等问题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破产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4.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文件要求

  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6年9月15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邮寄)至: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816室。

  六、比选办法

  1.比选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如最高得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比选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确定。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

  2.如中标人在以后合作期间出现破产、被责令停业、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影响合作的行为,比选人有权选用其他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比选。

  八、比选控制价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下浮率不低于20%。

  九、本次比选公告在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地址:http://www.xcsct.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816室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374-2699026

  编辑/秦芹芹    校对/魏蕊     审核/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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